冬春火灾警示 | 汕尾市陆丰市一市民因过失引发火灾,行政拘留10天!
2024年12月21日12时48分,汕尾市陆丰市东海街道鸿兴楼一楼着火,有多人被困,119指挥中心接获报警后,立即调派陆丰城东消防救援站、东海街道专职消防队出动5辆消防车、26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
到场后,发现现场是一出租屋,着火位置是一楼杂物间,消防救援人员迅速将明火扑灭,并成功疏散17名被困群众。
经火灾调查人员调查发现,该起火灾原因系市民卓某在一楼巷道用铁桶燃烧祭祀纸钱,随后将铁桶放置杂物房门口(铁桶内的纸钱还在燃烧)就匆忙离开,铁桶内的火星随风飘进杂物间引燃杂物间内的废旧纸皮等可燃物导致火灾的发生,造成多名人员被困,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因过失引起火灾,公安机关给予卓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年关将近
祭祀活动频繁 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也会变多 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
相关案例 案例一:2024年12月21日7时26分许,海口市琼山区海府路一居民家中突发火灾。经勘查了解,起火原因确定为居民在家中祭祀烧纸,未将灰烬完全熄灭便离开房间后,余火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
案例二:2023年年初,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一对情侣在燃放烟花时,不慎引燃户外停车场塑料围栏和杂草导致火灾,现场多台汽车并排停放,致两辆汽车被烧毁。消防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明火被迅速扑灭,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温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患生于疏忽,祸起于细微。 莫让消防知识流于表面, 如何做好防火措施。 请大家谨记!
01 禁止占用通道进行祭祀
严禁占用公共楼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进行祭祀。
02 谨慎使用烧香点烛的方式进行祭拜
最好不要用烧香点烛等有明火的方式进行祭拜,确实需要的要做到有人看守,不得将香烛置于塑料烛台内。
03 祭祀时,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祭祀时,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要让孩子擅自点蜡烛、燃香、烧纸,以免引发火灾。
04 郊外祭祀时,要注意清理可燃物
郊外祭祀时,要注意清理可燃物,留意场地的情况,防止飞火引发火灾。
05 定期检查家中电器线路
居民家中设有神台的,应定期检查家中电器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电线或电器设备,谨防发生火灾。
06 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 温馨提醒:如遇火情, 请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来源:汕尾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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