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城区公安查处多起涉烟花爆竹案件

发布者: 黑衣人 | 发布时间: 2025-1-26 11:01| 查看数: 13110|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春节将至

为全面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汕尾城区公安坚持“严”字当头

守牢烟花爆竹“安全关”

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

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案例一

1月24日凌晨,分局打击专业队、香洲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一男子在城区海滨大道西沙滩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当场制止并收缴烟花爆竹,随后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陈某某(男,26岁,汕尾市城区人)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某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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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1月24日凌晨,分局打击专业队、香洲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有一女子在城区海滨大道西沙滩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当场制止并收缴烟花爆竹,随后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颜某某(女,32岁,汕尾市城区人)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颜某某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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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1月23日,徐某东(男,38岁,汕尾市城区人)将自己先前购买的散件烟花爆竹用两轮电动车载回至城区翠园小区家中时,被民警现场查获,没收涉案烟花爆竹。


现我局依据治安处罚法已对徐某东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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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务必严格遵守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于划定的品清湖南岸碧带烟花广场和汕尾市沙滩公园这2处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切勿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这些行为不仅危及公共安全,还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也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身边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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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汕尾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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