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3年换28家单位,次次索赔高额补偿金!法院:事有蹊跷

发布者: 无名无姓 | 发布时间: 2025-4-29 14:56| 查看数: 2867|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近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
2024年度民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件,
其中一则案件引发关注:
一员工3年换了28家单位,
每家单位工作时间仅12天-6个月不等,
且离职后都向单位索赔高额补偿金!
法院审理发现事有蹊跷……
事件回顾
邹某在某工程公司任职保安2个月后,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经济补偿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共计20000余元。
调查发现邹某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不间断更换用人单位28家,入职工作时间最短12天,最长也仅6个月,且邹某离职后均向用人单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诉讼请求多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
法院审理:
员工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驳回加班工资外的其他诉求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邹某与某工程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其加班工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但综合邹某近几年短时间频繁更换多家用人单位,且均起诉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分析,邹某的主要意图并非在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劳动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工作获取正常劳动收入,而是利用法律规定和用人单位用工瑕疵行为以谋取工资报酬以外的补偿金等利益。邹某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故对其主张的经济补偿、二倍工资差额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驳回邹某除加班工资外的其他诉讼请求。
现实中存在一些劳动者,
他们利用用人单位管理漏洞制造纠纷,
频繁提起仲裁诉讼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被称为“劳动碰瓷”或“职业碰瓷”。
类似案件时有发生
↓↓↓
2人上班装晕,
敲诈多家公司14000余元!
2024年12月1日,两男子入职上海奉贤区某商场当保安,值夜班第一天,其中一人就在厕所晕倒,事后向商场物业及保安公司索赔4500余元。
经查,发现这俩人是“碰瓷”惯犯,先后敲诈多家公司获利14000余元。两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拘。 (戳我了解详情>>>)
这伙人凭“完美履历”入职,
骗走5000多万元!
2024年4月,上海公安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已侦破的全市首例“套路应聘”诈骗案,经警方查证,这个犯罪团伙总共骗取300余家企业,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
犯罪人员根据用人企业招聘岗位需求,虚构伪造学历证明、工作履历和过往业绩,将自己精心包装成“完美应聘者”,入职后却消极怠工骗底薪,甚至脚踏“N条船”在多家公司就职。
入职2天,
员工自称“因饭量太大被辞退”!
2021年12月20日,刘某入职深圳某餐厅,岗位为厨师,入职不到2天就去申请劳动仲裁又诉至法院,自称用人单位以“吃员工餐饭量大”为由将他解雇。
经法院调查发现,2017年以来,刘某在深圳法院涉及10余宗劳动纠纷案件,多数是以消极怠工、主动找茬等方式,诱导用人单位对其作出辞退处理,然后向用人单位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社长有话说
@劳动者
劳动仲裁或诉讼等维权方式,只是劳动者权益的救济通道,绝非不劳而获的捷径。要用合法手段生活、工作,旁门左道换不来轻松的生活,莫让荒唐的“碰瓷剧”再上演!
@用人单位
应树立规范用工观念,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减少劳动用工风险,让“碰瓷者”无机可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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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工社综合整理自劳动法阵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等
来源:申工社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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