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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4 2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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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它是指国家为了便于行政管理,根据政治、经济、民族、历史等各种因素的不同,把领土划分成大小不同、层次不等的区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政权机关进行社会管理的制度。划分行政区域,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完整的行政区域制度,达到对国家的有效治理。我国行政区域的划分依据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要有利于经济发展。搞好经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物质和文化水平是我们当前的中心任务,各项工作都要紧紧围绕这一中心任务进行,划分行政区域也不例外。在具体操作时,要照顾到各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包括资源、交通、人口等因素,以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二是要有利于行政管理和人民管理国家。行政区域划分的主要目的和动因就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国家机器管理社会的职能。同时,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要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使他们便于参加对国家的民主管理。
三是要有利于各民族的团结与发展。我国是由五十六个民族共同组成的社会主义大家庭。各民族共同奋斗,创造了中华文明。同时,各个民族由于历史、地理、宗教等原因,又各具特色。在划分行政区域时,对此要作通盘考虑,尤其对少数民族要予以照顾,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激励各族人民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奋斗。
四是要照顾自然条件和历史状况。我国是一个大国,各地自然条件相差甚大。同时,我国又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国家,有许多地方的地域划分、区划名称已经延续了数百年甚至上千年,这些地区早已形成了比较固定的行政区域范围。在划分区域时,不能不考虑这些情况,否则,必将产生不良后果。
好像这次的征求意见方案除了第三条之外,没有一条可以符合原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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