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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乡里干部 于 2016-5-7 17:27 编辑
近期来,城东镇东园村委东屯村少数村民为牟一已私利,在私利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捏造事实、捕风捉影、恶意中伤屯二三村民小组干部私租私卖我属俗名向畔溪片土地,于2016年4月26日、2016年5月6日分两次在汕尾市民网发贴欺骗不明真相的网友,在网上造成负面的影响,干扰了我村民小组的正常工作,对此,我屯二三村民小组干部特发表声明如下:
一、屯二三村民小组干部没有私租私卖土地。到底是私租还是私卖?难道同一幅土地可以既租又卖?我屯二三村民小组共五百多人口,众目睽睽之下,难道干部可以瞒天过海既私租又私卖该幅土地?
二、何泽浩、何义森、苏晖如、苏心乐、苏宜舜、苏汉平等人依仗兄弟多、目无王法,经常对我干部代表进行恐吓和威胁,多次寻畔滋事,最近更是以村干部私卖私租土地为由,先闹到村委和城东镇政府,既而闹到海丰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上级有关部门极为重视,督导有关部门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调查、落实,结果上述人员得不到私利,死心不息,才四处造谣惑众。
三、何泽浩原为海丰县糖厂居民,其户口归属我村哪个村民小组尚无定论;苏晖如原为屯二村民小组长,2008年换届落选后,我村民小组2006年公路征地款合计129455元在其身上,我村民小组多次要求他移交一直未果;苏宜舜在我属公地上建造房屋,其手续是否完备尚待查证;苏汉平在没有与我村民小组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我属向畔溪片强占土地建造猪场并出租他人,干部多次与其交涉未果且态度极为嚣张。上述人员因我村民小组未能满足其私利一直对干部意见极大,故一直与干部对抗。
四、上述人员捏造事实、诽谤我屯二三村民小组干部,我村民小组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海丰县东园村委屯二三村民小组
二0一六年五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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