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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陆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建设,认真执行《汕尾市“十二五”期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大力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效果显著,受到省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考核组的肯定。
据了解,去年该市共完成人工造林面积45000亩,封山育林30000亩,森林抚育12500亩,森林覆盖率年均增长1.4%,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按国家、省和汕尾市规定足额发放到经营者手中、补偿落实率达到100%,超过汕尾市下达的任务目标,为陆丰加快林业发展,构建绿色、和谐陆丰奠定了良好基础。(记者 李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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