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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5 近日,海城工商所扣留辖区内某商场4件涉嫌侵犯“花花公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T恤并报批立案。
日前,海城工商所根据县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获接的举报线索,组织执法人员前往一服装商行依法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雷某擅自在海丰县城人民中路开设的服装商行玻璃墙上张贴“花花公子”字样宣传告示,并在商行货架上摆放并销售有“花花公子”中文字样的T恤,从中牟利。至被查处时已销售20件。由于当事人雷某未能提供“花花公子”商标持有人“花花公子”企业的委托和许可等证明,该所执法人员依法对其报批立案,并将查获的4件“花花公子”商标T恤予以扣留。(记者 冯舒敏)
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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