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红海湾区教师工资合理增长的诉求
汕尾市政府及红海湾区管委:
由于广东省政府没有法律通过、没有批准、没有承认汕尾市红海湾区是一个有建制的合法的县区政府,红海湾区在广东省的财政预算中是没有户口的黑户,其管委会也仅是汕尾市的一个派出机构而已,它没有独立的财政权。所以,红海湾区成了省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的盲区、阳光政策的死角。红海湾区教师的归口管理上报省政府是挂靠在海丰县的名下,省政府下拨给红海湾区的教育经费在事实上大多被挪用、截流、挤占、不到位。红海湾区的教师工资,由于没有正常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和市级财政的合理安排,导致我区2009年至今,仍然没有落实省政府规定的“两相当”,也没有落实教师的“绩效工资”, 也没有实施教师住房公积金,也没有按省政府规定设立教育财政专户,更没有专款专用。
红海湾区应该是汕尾市政府的直辖责任区,它既然不是一个合法的县区政府,那么它的归口管理应该是汕尾市市政府,红海湾区的教师工资也理应由汕尾市市级财政统一发放标准。因此强烈要求红海湾区的教师工资和市级公务员、市区教师“两相当”,并落实红海湾区教师的绩效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另外,同一区域同职级的教师工资差距很大,红海湾区教师月平均工资比城区、海丰县教师的月平均工资少1000元左右,比汕尾市市直教师月平均工资少2000元左右。在当前物价高涨、工价翻倍(零散工120元/天;泥水工、木工等技术工200元/天)的情况下,红海湾教师的日薪平均却不足60元/天,这么大的社会问题难道没有引起各级政府和相关组织部门的重视吗?教师的生活水平连年降低,但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并没减少,然而面对当前与市区教师的收入差距悬殊和物价高涨,教师们实在坐不住了,受不了了,生活不下去了……
在此,我们恳请有关部门,理顺政经关系,落实红海湾区教师的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红海湾区教师的工资必须有一个正常的、长效的增长机制,这是符合宪法和相关法律精神的,也是符合广东省政府“消除区域差距过大”政策的,更是符合党性和党的“三个代表”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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