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3 陆丰市全面规范殡葬管理,进一步落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建立监督信息联络体系,以确保殡改工作真正取得成效。
今年以来,陆丰市针对殡葬管理落后局面,实行了殡改工作重心下移,层层进行规范管理,级级落实殡葬管理责任制。同时,要求各镇尽快建立殡葬管理监督信息联络体系,在村、社区委配备殡改信息联络员。该市还要求各镇建立完成遗体火化责任制检查汇报制度,实行建档管理,做好遗体火化登记、建档工作。
该市针对目前出现的一些殡改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大对殡改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决定对个别镇、场区领导纵容执法队伍违规收钱默许土葬并从中得利的案件,从严从快查处,并运用新闻媒体对此类案件进行曝光。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殡改政策搞土葬的,一律以党纪政纪论处。为实行火化率量化考评制度,该市把殡改纳入了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工作实绩考核主要内容,列入该市“一票否决”的考核指标。从近日开始,按各镇、场区完成火化情况逐月排名,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总评。考评结果作为各镇、场区班子成员调整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火化率达到90%以上的镇、场区给予通报表彰及适当奖励。对连续二次总评最后三名的,将采取组织措施,视其情况对责任人给予调离、降职或撤职处分。对完成火化任务差的村、社区委干部,由镇党委给予追究相应责任。对有关部门在殡改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记者 李济超)
文章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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