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9 海丰县保健医院传颂了个把月的民警救孕妇不留名的佳话,随着记者的深入采访,终于在日前有了圆满的解说。
2011年8月16日下午,夏日炎炎的高温下,交警海城中队民警张海涛、黎飞舟带领协警黎宇鹏、江传填在蓝天广场路口维护交通秩序。正当汗流浃背的执勤民警忙得不可开交时,一位满身是血的瘦小男子慌慌张张带着哭腔前来求助,称其妻子有早产的征兆已晕倒在地,非常危险,恳求民警送其妻子往附近的医院就医。原来,该男子名叫罗某,陆丰人,当天,他带其妻子王某前来海丰求医,途中其妻子已有临产的征兆,下身不断流血,出租车、三轮车司机因怕惹麻烦而不敢载其妻子往医院,只好自己抱着妻子赶路,在蓝天路口中国银行面前因体力不支抱不动其妻子而将她放在路边,看见路口有交通民警,立即上前求助。执勤民警见状马上跑过去,发现那名孕妇满身鲜血,已不省人事。情况非常危急,如不及时抢救,孕妇及孩子的性命难保。群众生命高于一切,协警员黎宇鹏顾不得孕妇满身是血,急忙抱起孕妇往妇幼保健院跑去,其他同志也跟随其后。到了医院后,黎宇鹏大气吁吁地把孕妇抱上二楼急救室。由于护送及时,在医护人员的精心救治下,半个小时后,王某顺利产下了一名男婴。母子平安,民警们终于舒了一口气。
正当产妇丈夫罗某满怀感激,想向民警表示谢意时,民警已悄然离去。望着他们远去的身影,产妇家人、医务人员和市民纷纷赞扬民警救死扶伤的高尚精神。(实习记者 林志鹏 通讯员 陈家贤)
文章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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