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7758|回复: 17

【话题讨论】浏阳规定公务员操办婚丧须报告收钱数量,你认为汕尾能不能推行,适不适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8 15: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南浏阳规定公务员操办婚丧须报告收钱数量。凡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实行书面报告制度,事前报告何种事宜、邀请范围、举办规模、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事后3日内再报告来客范围、举办规模、用车、收受钱物数量及明细等情况。你认为汕尾能不能推行,适不适用?




请大家踊跃留言,我们将从观众的发言中选几个有代表性的观点在节目中播出。要求简短而有代表性,最好具有幽默性,字数30至150字。



从鼓起讲到锣歇,从暹罗讲到猪槽。
汕尾电视台主持人阿东通过通俗易懂的趣味汕尾话,
结合大量的海陆丰俗语、谚语、歇后语进行时事评论,
为您主持一档本土方言节目《有话直讲》。
   

   互动Q群:114306200
   新浪微博:
http://weibo.com/0660yhzj
新浪微博群:http://q.weibo.com/735387
栏目QQ空间:http://1730604892.qzone.qq.com
话题讨论可登陆《汕尾市民网》:http://www.swsm.net

首播:每周三晚 20:30 周六晚 20:30
重播:每周四、周日 9:20 12:20



楼主热帖
[汕尾资讯] 【有话直讲】20150202 697期
[汕尾资讯] 【有话直讲】20150130 696期
[汕尾资讯] 【有话直讲】20150128 694期
[汕尾资讯] 【有话直讲】20150127 693期
[汕尾资讯] 【有话直讲】20150126 692期
[汕尾资讯] 【有话直讲】20150123 691期

发表于 2011-10-8 15: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5 网币

点击进入微信
不是规定不准大操大办吗?再说报告也没用的,纯属形式主义,那个在登记的有可能是他叔他伯他岳父的儿子的姑婆的老师的邻居的干弟弟的小三的.............官官相卫(随便个别帮领导解决小三的亲戚的就业问题,可以叫多几个人去登记嘛),到最后只有一个结果----劳民伤财。
发表于 2011-10-8 15:3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很难推广这个政策没有一个专门登记的单位所以要个人实行这政策简直好比自己爆菊多叉不中
发表于 2011-10-8 15: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5 网币

这些都是政府闲着没事做罢了.....
人家私事关你政府什么事呀???
何况人家结婚又不是政府您老人家帮办的...
发表于 2011-10-8 15: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5 网币

说适用吧不见得。。。不适用吧表面效果或许可以看到。。。
想想这规定推行后,某某官员有红白事,碍于规定或许操办的规格是小了。
但实际上收入的“喜金”、“奠银”是多少,谁能确定?
要求记账么?那么帐是真还是假?而且确切的金额无从核对。
政府委派监督人员么?国家有那么多人手么?国家的财政预算需要增加多少呢?
可以同事间监督?平时厮混在一起的,监督作用应该很有效果的。。。。。
群众监督?酒一请,饭一嗑,再加小承诺。以后有事我罩了。。。
这根本就是不切实际的规定。。。这种如此松散,毫无法律束缚的规定。。。
摆明就告诉你!!这规定是出来给群众看看。顺带告诉那些当官说:“注意了,以后别太嚣张,牛逼哄哄的,群众心理不平衡了,咱难做人,注意点,注意点就没事了!”
发表于 2011-10-8 15:5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5 网币

有哪个公务员操办婚丧须报告收钱数量呀,那不是要他们拿PP给大家看嘛,不过网上有说出来,有市民监督会收敛一些坏风气吧
发表于 2011-10-8 16: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告只是一个形式而已,可能有压制作用,但不一定有实效。一是对报告内容真实与否难以取证,二是报告后的监督不可能到位,三是中国目前还是人情世故社会,有些事情未必会太认真。
发表于 2011-10-8 16: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5 网币

这类借项目收贿的事件到处都是,只能治标不治本的,多一层监督就给多一些人有受贿的机会。
发表于 2011-10-8 19: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5 网币

上有政策,下游对策。浏阳的做法估计是没什么实质性作用的。同样的,汕尾能不能推行,适不适用就一样的道理了。
发表于 2011-10-8 21: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5 网币

奇怪!明明规定不允许百姓办丧事,甚至有一段时间不允许土葬,还敲诈、勒索了好长时间,怎么ZF GY可以这样啊????!!
发表于 2011-10-10 01: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5 网币

多谢大家发表看法。
发表于 2011-10-10 11: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5 网币

别说婚丧喜庆事宜属个人事宜,有关工作的事宜都未能做好,何况个人的呢?
发表于 2011-10-10 11:27: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建议非常的好。
发表于 2011-10-10 11: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5 网币

先不谈论这样做会起到多大的直接作用,至少会引起群众的注意。在这些条例法规出台后,群众会更严格地去监督,如果出现了违规,群众会更加热心地去举报,这样也算是起到间接的遏制作用。:lol
发表于 2011-10-10 16: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治标不治本,形式主义,完全没有必要,收受多少?谁来监督?
发表于 2011-10-14 01: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发表于 2011-11-7 21: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发表于 2012-2-20 03:5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官官相偎用了也是白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