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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陆丰市委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让人民群众老有所医,老有所养。
“思群众之所虑、急群众之所难、谋群众之所求”,这是陆丰市委市政府近年来工作的关键和核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覆盖面广的“居民医保”,就为学生儿童、老年居民、低保户、残疾人以及其他城镇无业人员,提供保险待遇,体现了政府对低收入者和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针对一些身患重大疾病的参保者的困难,制定了特殊病种的门诊费用支付标准,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为上年度全市年社会平均工资的四倍,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也大大提高,个人自付30%,统筹基金支付70%,另外还扩大了工伤保险的支付范围,及时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实际困难问题。
据了解,在陆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陆丰市建立了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今年1-11月份,全市11000多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拨付各项社会保险费 1亿7660多万元, 23.8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844人次享受了医保待遇,共3422万元,大大减轻了广大人民群众因患病而带来的经济负担,真正为老百姓解除后顾之忧。
陆丰台记者李钟训、陈一瑭
时间:2011-12-18 转自:陆丰宣传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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