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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续三:‘对海丰县公安局诈骗案’的案情经过与事实和存在严重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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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7 11: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天地万物2012 于 2013-10-17 12:11 编辑

接续二
第三部份
一、汕尾市海丰县公安局以及办案单位在办案中存在徇私枉法和故意不作为,继续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已经到了无法可想像的地步了
海丰县公安机关对海丰县委书记沈木荣在该案件作了批示后以及汕尾市公安局李越领导和广东省公安厅的批示后,抓人是敷衍给上级领导看的,随后犯人谎称‘病’可以取保候审放人(如果上级领导有过问,公安机关肯定敷衍称:人已抓了,案件正按法律程序在办理为借口以达到遮掩目地),说明了海丰县公安局想尽一切办法为诈骗犯许锦兴推脱逃避罪责?(已经到了令人发齿的地步了)
    在2013年3月18日汕尾市公安局李副局长在信访部门明确告知受害人该案由海丰县公安局长亲抓,并且让分管副局长避嫌,当面作了批示在材料上。陈海生在3月25日将原话告知了办案部门负责人,据悉办案部门负责人还向分管副局长汇报让人百思不能其解(据了解汕尾市公安局的材料已转海丰县公安局)。又是阳奉阴违的例子!
    3月18日受害人在汕尾市公安局信访部门根据海丰办案部门告知的相关案情问海丰分管刑侦施副局长,但没想到的是分管刑侦副局长说办案部门是在乱说话,等于办案部门15个月来在欺骗受害人,更没想到的是作为公安机关执法部门其领导和侦办部门各说各话在欺骗受害群众!!!(一家人说两样话)老百牲真的无话可说了…?!腐败!
二、汕尾市海丰县公安局继续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谎称病仅凭住院证明办案部门负责人丝毫没有怀疑照单全收及‘抓人是以形式走过场’)
1.2013年3月25日办案部门负责人向受害人称要抓捕诈骗犯许锦兴,巧的是3月26日诈骗犯许锦兴家属送来了当天在海丰澎湃医院康复科检查的病历和住院证明给办案部门称‘病’(在3月25日肯定有人通风报信给许锦兴称26号抓他),仅凭住院证明办案部门负责人丝毫没有怀疑照单全收?这一拖又一段日子过去不刑事拘留了。附图:在海丰澎湃医院康复科挂名称病的证据
1364532627882.jpg 1364427327359.jpg
2.据悉,到了4月3日诈骗犯许锦兴签了传唤证又谎称‘病’拒不到案(与办案部门有默契),又是一段日子拖过去了。
3.在4月8日对诈骗犯许锦兴刑事拘留的同时4月8日为犯罪份子许锦兴已办好了‘取保候审’的手续《海丰县公安局委托书》为第二天4月9日早上进行身体检查鉴定作准备,办案部门还说当时看守所有关人员拒绝关押许锦兴称:理由是许锦兴有‘高血压3级’不宜关押(很明显私下肯定有买通关系),在请示了局领导之后才关押进去的。太黑暗了简直是私人会所了?(抓人是以形式走过场)所谓‘抓人’是典型的‘前门抓人后门放人’徇私枉法和充当保护伞的行为,这一切连三岁小孩都明白的事情,海丰县公安机关(个别人)已经到了完全置法律于不存在。
三、受害人对海丰县公安局及看守所作出认定‘取保候审’的疾病是弄虚作假,及偷换法规规定概念事实如下:(仅4天就放出去)
   据受害人了解到诈骗犯许锦兴在2013年3月26日挂名住进去海丰澎湃医院四楼康复科407房18床。经检查他的5项病(高血压3级、糖尿病、颈脊病、脂肪肝、慢性胃炎)是很常规的病情。受害人也向汕尾市红十字医院了解诈骗犯许锦兴的所谓‘病情’与澎湃医院的诊断是相似的,这证明了与‘取保候审’条件没关系不能作为借口帮其逃避查处。
   据受害人于2013年5月29日向海丰县检察院公诉科合法取得的材料显示:2013年4月8日海丰县公安局办案部门的《破案》材料显示:关于犯罪嫌疑人许锦兴釆取‘取保候审’的病情有:高血压3级、2型糖尿病、冠心病、心绞痛。而在4月10日汕尾市人民医院的《诊断鉴定书》没有患冠心病、心绞痛的病情?捏造了为犯罪嫌疑人许锦兴开脱的事实,很明显公安机关(个别人)故意添加进去的,证明这有问题的存在。附图:《破案经过》故意添加患有冠心病、心绞痛和没有患冠心病、心绞痛汕尾市人民医院的《诊断鉴定书》
照片 011.jpg 1366825694811.jpg
     据海丰县公安局办案部门及看守所为许锦兴‘取保候审’的疾病是“高血压3级”,理由是“高血压3级”符合《广东省公安监管场所暂不收押的疾病伤残范围》第九条明文规定。而实际《广东省公安监管场所暂不收押的疾病伤残范围》第九条明文规定的是“高血压3期”。“3期”不同于“3级”,弄虚作假利用“3级”和“3期”蒙混过关,为许锦兴‘取保候审’。已经到了无法可想像的地步了
四、受害人列举与许锦兴疾病相似的一案例,也证明了高血压3级不适用于许锦兴的‘取保候审’一例事实:
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案被关押在河源市看守所,具有为罪犯保外就医做病情鉴定资格的是河源市人民医院。吴景卫(看守所民警)获刑的判决书显示,20095月,吴景卫电话约了人民医院大内科主任蒋爱忠和医务科副科长张明杰吃饭,席间吴景卫说,第二天他带犯人到医院做病情鉴定,请他们到时关照。55日,吴景卫带着林崇中、刘益民到人民医院做病情鉴定,蒋爱忠违规记录血压,使林、刘血压达到三级高血压的标准。蒋爱忠做出诊断结论:原发性高血压3级、极高危;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脂血症。张明杰依据这一结论,做出了罪犯疾病状况鉴定书,找到医院党委书记任海滨等专家签名后,又盖上了医院公章。57日,原发性高血压3级、极高危达不到保外就医标准,吴景卫把鉴定书又送回了医院。张明杰把鉴定结果改为“原发性高血压3级、极高危、3期达到了保外就医条件。这一例子病情是否与许锦兴‘病情相似地方?也证明了高血压3级不适用于许锦兴的‘取保候审’。
第四部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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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7 11: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此案比《神探狄仁杰》还好看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2: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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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物 发表于 2013-10-17 11:59
此案比《神探狄仁杰》还好看

不管好与坏,你要看下去吗?待续更精彩。
发表于 2013-10-17 15: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3-10-17 15:5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怎么说好,只能说黑暗了。
发表于 2013-10-17 16: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9 00: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正道是沧桑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5 01: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无银已经有了三百两的味道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1: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正道是沧桑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0 01: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正道是沧桑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21: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权代法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01: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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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6 00: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案假办、另立炉灶”且看乌龙摆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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