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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直公立医院改革听证会公告
来源:汕尾日报 时间:2013/10/1
为做大做强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同时高标准建设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建的市精神病医院),汕尾市人民政府拟定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以上三所医疗机构改革。为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市卫生局决定组织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3年11月5日,持续时间约半天。
二、听证会地点:汕尾市卫生局办公楼6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构成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参加人23名,由以下五个类别的代表组成:1、医疗卫生界代表10名(其中涉及改革的医院代表6名);2、市人大代表2名;3、市政协委员代表2名;4、市直机关干部代表4名;5、群众代表5名。
注:群众代表必须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好比较熟悉和关注医疗卫生工作。
四、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在市监察局、法制局监督下进行抽签的方式产生听证参加人。如果同一听证参加人类别的报名人数不多于规定的名额,则实际报名人数为该类别的听证参加人数;如果同一听证参加人类别的报名人数多于规定的名额,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按以上方式产生的听证参加人数如果在8至23名之间,听证会如期进行;如果少于8人,听证会延期举行。
五、 报名方式
自愿报名的群众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他类别的代表还须同时持相关证件,于2013年10月15日前到汕尾市卫生局医政科报名。也可以登录汕尾市卫生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公立医院改革听证会报名表》发送至邮箱:sw3363079@126.com,实行预报名,并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到市卫生局现场确认。
地址:汕尾市区腾飞路中段市卫生局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庄志民,0660-3363079、13902688124;吴清林,0660-3363079、13502383666。
特此公告
汕尾市卫生局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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