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当前的一个热门话题,却并不是一个新话题。近日,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了著名经济学家徐滇庆撰写的《房产税》一书,深入剖析房产税的本质与意义,分析现行房产税方案的利弊,为普通老百姓揭开房产税的神秘面纱。针对当前人们对房产税的种种疑惑,本书厘清房产税的法理基础、开征房产税的目的、房产税和土地出让金的关系、征收房产税依据的房价和税率等问题,提出了简单可行的征收房产税的方法。 要划清房产税征收的边界 早在2003年10月14日,中央就决定开征物业税(房产税),拖来拖去,直到2011年1月28日,上海市和重庆市才开始征收房产税的试点。改革开放以来,每年政府都要开征、调整或取消一些税种,却从来没有像开征房产税这样举步维艰。由此可见,房产税改革的难度确实很大。 开征房产税有没有法理基础?房产税在本质上是对居民住房产权的保护费和资源使用费。上海市和重庆市的房产税试点撕开了神秘主义的面纱,迈出了非常有意义的一步。人们对上海和重庆试点褒贬不一,但是有一点看法是相同的:没有多大效果,既没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也没有给地方政府提供可靠的财源,更没能缩小贫富差距。民意调查显示,大部分人不支持开征房产税。人们普遍认为,老百姓的税收负担已经够重了,怎么还要加税?当今年年初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房价再次出现较快上涨的趋势时,有些人把房产税作为抑制房价暴涨的“最严厉的调控措施”之一,寄予厚望。显然,这是房产税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 徐滇庆毫不客气地说,现今已经公开的几个房产税试点方案都有比较严重的问题。有的方案目的不明确;有的方案定义不准确;有的政策边界模糊,前后自相矛盾;有的方案给自己设置了几乎无法完成的任务,缺乏可行性。对此,徐滇庆提出要划清房产税征收的边界,以免在执行过程中造成混乱,并给寻租活动提供空间。 为什么房产税改革如此困难?正如中央所指出的:“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期,现在改革触及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重大利益的调整。”“我们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我们将统筹当前和长远,特别是要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在总结改革经验和学习其他国家长处的基础上,系统地设计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路线图和时间表,同时我们还要像过去那样来鼓励基层大胆地探索、大胆地创新,把我们顶层的设计和实践的探索紧密地结合起来。”可以说,一套简单可行的房产税征收方案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 房产税改革方案要有顶层设计 中国税制改革的大方向是减税。如果没有综合税改的全面安排,开征房产税必然是加税,不符合减税的要求。 对此,徐滇庆认为房产税改革方案一定要有顶层设计,整体规划,高瞻远瞩,高屋建瓴。如果就事论事或者仅仅在局部修修补补,都难以达成税制改革的战略目标。 尽管上海和重庆试点方案还有许多地方值得商榷,但必须高度评价它们对房产税改革的贡献。开拓者难免要承担风险,不能苛求新生事物十全十美。幸亏有了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我们才能在总结它们经验的基础上前进。 公平是徐滇庆教授赋予房产税的另一个使命。房产税肯定是房子多的多缴,房子大的多缴,房子小、房子少的少缴,没房的不缴。这样一来,会在一定程度上缩小贫富差距。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考虑问题的话,那么我们大部分工薪阶层都不会有太大的负担,否则房产税就失去了意义。当然,房产税对于政府来说一定是一笔进项,如果把这笔钱用于给无房者建造廉租房或保障房,那就是善莫大焉的功德。徐滇庆教授主张把收房产税的权力下放到地方政府。这很有道理。一来有利于地方政府更便利建造廉租房和保障房;二来,如果有了这笔相对固定的收入,地方政府就不会那么急于卖地。一些地方的事实表明,土地换财政的方式是不可持续的。而房产税可以年年收,是可持续的。 这样一分析,房产税的征收应该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问题是,为什么房产税嚷嚷了这么多年而迟迟没有出台呢?这有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原因。客观上,就像徐滇庆所说,税制是一项极为复杂的工程,一项税制出台之前要对方方面面都进行深入的研究。徐滇庆本人就对房产税研究得相对充分,并在本书中提出了很多自己的意见。而房产税不出台,更多的可能还是主观方面的原因,那些既得利益者自然不愿意进行这项改革。就像在本书接近结尾时徐教授所说的那样,最不愿意接受房产税的是什么人呢?是那些手握很多来历不明房产的人们。所以,更多人了解房产税的意义的利弊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来自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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