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不宜再分小学和初中 最近看了一些关于小学升初中的相关报道,觉得我们国家实施义务教育20多年了,《义务教育法》也进行了新的修改,但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至今还没有充分认识,还有不少问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所以出现了班主任剥夺小学“差生”毕业考试资格的现象。 其实,这种现象不能完全责怪这位班主任。实行九年一贯制了,还在实行小学毕业考试,还在组织小学升初中考试,这是对我国义务教育的莫大讽刺。 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法》在这里首先明确的是义务教育实施的年限“九年义务教育”,我们习惯上称为“九年一贯制”。 什么是“九年一贯制”?“九年一贯制”有两层含义:第一,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第二,义务教育实施的九年教育是“一贯制”,所谓“一贯制”就是从义务教育一年级一直到九年级(也就是我们习惯上说的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 当然,我们也习惯将义务教育分为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这是我国教育一贯的学制。我认为,既然国家提出了九年义务教育,实行九年一贯制,就没有必要再将义务教育分为小学和初中,要打破义务教育两分法的这种与义务教育自相矛盾的提法。 从国家编写义务教育教材的体系来看,现在的义务教育教材体系是直接按照义务教育一年级至九年级拉通来编排的,没有再分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和初中一年级至三年级的分类编排。因而,义务教育不宜也不应该分为小学和初中。 如果义务教育取消了小学和初中,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九年一贯制,也就不存在小学升初中的提法,当然也就不存在小学毕业考试,也不存在还要颁发小学毕业证的问题。现在的确有不少地方早就取消了小学毕业考试和小学升初中考试,也不再颁发小学毕业证书,读完小学直接就近就读初中,有的学生从小学到初中还不用换学校,初中毕业不再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而是颁发义务教育毕业证书。这才是真正意义上完全的九年一贯制的义务教育。 所以,要完全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必须首先在称呼上改变人们的习惯和观念,也就是义务教育没有小学和初中之分,也没有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和初中一年级至三年级。学校名称也不能再带什么“小学”和“初中”的字样,统称“义务教育学校”,具体到一所学校可以叫做“××学校”,比如原来的“北京海淀区小学”改为“北京海淀区学校”,“北京育才初级中学校”改为“北京育才学校”。而且应尽量将原小学和初中合并或改建为九年一贯制学校,也就不再有教育部门和学校实行小学升初中微机排位,也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的入学原则。 当然,实行小学升初中有许多无奈,而这些无奈是学校和教育部门无法解决的,也有些问题是政府也不能解决的。中国国情如此,人口众多,经济跟不上,各级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不得已而为之。我们只有祝愿中国迅速腾飞,经济快速发展,彻底摆脱落后的面貌,到那时,不愁教育的这些问题不能得到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