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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资讯] 北京11条昨落地 收紧房地产开发贷款苗头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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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4 14:3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春节假日刚结束,北京房地产调控的“地方版11条”23日便如期落地,其内容虽没有比“国11条”更为严厉,但首次透露出收紧房地产开发贷款的苗头,这意味着北京或在全国率先收紧开发商的银根。
          北京楼市新政新意不多
          记者注意到,北京下发的这份名为《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文件,将已过期的财税、信贷利率等优惠政策一律停止,并恢复了“限外令”等原有调控政策。

        但总的来看,北京新11条有所细化,但并没有超出“国11条”的框架范围。
          其中,对二套住房贷款严格执行不低于40%的首付比例;个人销售普通住房营业税和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未满5年的普通住房和已满5年的非普通住房买卖时,营业税按全额缴纳的,方可享受个人所得税按总额1%缴纳的优惠。
          同时,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中对境外个人在京购房的居住年限和所购房屋的有关规定。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境外个人在本市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一人只能购买一套住房。
          然而,“限外政策的恢复肯定会使不少的高档楼盘价格出现下调。但北京新政在业内意料之中,在二套房方面,北京新政没有明确将‘改善性需求’提出加以限制,且贷款利率也没有执行1.1倍的严厉政策,似乎显得更温和些。”中原地产张大伟说。
          银根收紧或强化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众多地方版11条中,北京新政首次呼应“国11条”有关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监管,这使得政府收紧银根的苗头越发明显。
          《意见》规定,“金融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和窗口指导”。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直言,虽然这看似照搬“国11条”文件,但是意味深长。
          记者注意到,此前湖南、山东、安徽、云南、河北、海南等多个地方出台新政都没有明确这一点。
          “归根结底,金融和税费政策是楼市调控政策最狠也最有效的一招,如果房地产开发贷款收紧,将直接影响到开发商的资金链,其潜在威力不言而喻。”上述人士向记者表示。
          然而,北京楼市新政在开发商的另一资金来源——预售金管理上却似乎留了一手。与其他地方提出更为严厉的监管规定不同的是,北京只要求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要求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三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
          需要指出的是,不久前云南、河北石家庄、安徽合肥等省市有关地方性调控政策的表态,均提及建立预售金监管账户,专款专用,使开发商不能随意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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