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2日 07:3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近日公布该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学生在申请学位时出现买论文、由他人代写论文、剽窃或者伪造数据情节严重等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依法撤销其学位,注销学位证书,并向社会公布,3年内,学校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办法规定,各类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必须由校内管理部门通过中国知网和万方的论文检测系统进行论文不端行为系统检测,检测文字复制比在排除自引率(即引述作者自已发表的文章所占比例)之后,不得超过1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实行两次检测,第一次检测论文复制比超过标准者不进入盲评程序;第二次检测论文复制比超过标准者,根据情节给予不同处理,分别为推迟半年申请学位、推迟三年申请学位,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2013年上半年,已有9名硕士生论文因文字复制比高于15%而被推迟半年答辩。 此外,该校对博士毕业论文全部实行“盲评”,对硕士毕业论文按照一定比例抽检“盲评”。 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诉。 办法同时规定,其他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负有明显责任的校内单位和个人,一律依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该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理办法》的制定旨在建全学术监督机制,加强学术规范自律意识,在全校师生中推起守诚信、重学术的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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