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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府办下发《汕尾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号召全市人民行动起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的有关决定,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塑造汕尾新形象,营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力争2013年成为省卫生城市。
据了解,此次创建省卫生城市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方针,突出市政功能配套、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设三项工作重点,推动汕尾城市面貌、城市建设和管理、城市卫生水平、市民文化卫生素质上一个新台阶,努力打造“活力汕尾、人文汕尾、和谐汕尾、清新汕尾”,把我市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憩的现代化滨海城市。
此次“创卫”活动将分为“创卫”基础工作及灭鼠达标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4月)、“创卫”工作强化阶段(2012年5月—2012年12月)和“创卫”达标冲刺阶段(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三个阶段。
《方案》强调,创建省卫生城市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任务重。城区、市直及各驻汕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市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窗口单位卫生、单位和居民区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11个方面达到省卫生城市要求。
《方案》要求,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城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块块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综合整治”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负责,狠抓落实。二要大力抓好新闻宣传,发挥宣传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创卫”的良好舆论氛围。报社、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单位要大造舆论声势,使市民认识“创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群众自觉参与“创卫”行动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创卫”、人人支持“创卫”、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氛围。三要落实“创卫”经费。市、区财政部门要采取倾斜政策,把“创卫”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想法设法筹集资金,优先安排市、区“创卫”活动和相关卫生基础设施所需经费。四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明奖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政府将进一步制定相关工作的专项工作方案下发实施,以确保我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全面达标,力争2013年成为省卫生城市。(记者 钟必远 实习记者 陈左环)
时间:2011-12-28 文章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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