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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在陆丰市区迎仙街看见三名大概十七八岁的男女青年脚穿溜冰鞋行走在马路上,他们身边车来车往,其中一名青年“溜”得很快,动作很娴熟,霎时之间就冲到前面,往迎仙桥前面的马街方向滑去。后面一男一女尾随其后不一会儿就消失在记者的视线中。
记者随即在现场采访了几位市民,王先生表示,溜冰鞋是在溜冰场用的,这本来是一条常识,但这几名年轻人却把马路当成滑冰场。希望交警部门好好监管道路,一经发现,要及时进行教育,纠正他们的做法。陈女士也认为,几名少年这么做等于冒生命危险在玩游戏,实在令人担心,她认为主要责任在于家庭和学校的教育不够“到位”,导致他们轻视交通安全、漠视生命。她建议学校多开展生命教育、交通安全教育,以一些血的例子告诫学生 “安全第一”,另外,家长也需要严加管教,一经发现他们这样玩命就该好好批评。彭大妈告诉记者,现在年关将至,街上的行人车辆多,非常容易出意外,这几个年轻人这样做真让人捏把汗。其实我本想去制止,可他们走得太快我追不上他们,可其他年轻的路人不该视若无睹,如果大家齐声制止,相信他们也未必敢继续下去。
记者查阅了有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凡是机动车能正常行驶的公路、道路上,广场、小区道路、厂区道路等地方都不能使用滑板和溜冰鞋。
据了解,近年来,在国内发生了多起因穿滑冰鞋在街道行走出现意外的事件,引起社会的关注。相关人士认为,之所以层出不穷发生这种现象,除了他们在思想上漠视生命之外,还在于不懂法律,觉得穿着滑冰鞋在路上“滑走”是一种时尚,哪怕在繁华热闹的市区也想跃跃一试。其实,青少年滑冰也是一种运动,但要“有节有度”,选择适合的地方才行。
记者注意到,在陆丰市区只有少数几个公共运动场所可供学生滑冰,陆丰市区人口众多,平时公共运动场所运动的人多,青少年要在那里“滑冰”也显得不够宽敞,记者建议有关部门多建设多功能运动场所。(记者 彭伟栋)
文章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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