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推动我市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丰富市民业余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根据市文广新局的部署,我馆拟近期成立汕尾市“海之梦”合唱团,亟需招收音乐爱好者,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建宗旨 通过组建合唱团,开展群众合唱活动,弘扬高雅艺术,利用具有独特魅力的和谐和声艺术形式,陶冶心灵,体现集体审美、团队合作互助的良好精神面貌。以自愿、友爱、互助、团结为原则,培养群众音乐素质、文化艺术素养,提高群众的社会道德文化水准,营造和谐向上,友爱互助、健康文明的人文氛围,促进汕尾市合唱团队事业蓬勃发展。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团员学习声乐知识、进行发声、合唱、表演技术训练; 2、开展歌唱的学习与实践,使团员的演唱水平、合唱技巧、歌唱艺术欣赏水平得到提高。 3、按制定的排练时间完成排练项目,参加相关文艺汇演活动; 三、团员选拔: 1、团员条件: 年龄在18至70岁以内,热爱音乐、热爱艺术、喜爱歌唱、具有一定的歌唱基础、良好的团体合作精神,能自觉遵守合唱团各项规章制度的市民; 2、选拔方法: 面向市区进行招募,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经考核组考核后,择优录取;;参加的团员参加学习不收任何费用 3、合唱团人数: 初步定为60人; 四、排练时间 视合唱团实际情况进行集体培训,从6月份开始至12月份,安排每周一次,时间在每周四晚上7:30分至9:30分; 五、排练场所 初定汕尾市图书馆。 六、合唱团性质 本合唱团由歌唱爱好者组成,具备文化志愿精神。 请各音乐爱好者们热情参与。报名表请于6月20日前传真或寄送至汕尾市文化馆。 联系人:吴佩锦、邱妙銮;联系电话:3213291。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通航路中段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七楼市文化馆。 附:汕尾市“海之梦”合唱团报名表
点击下载: 汕尾市文化馆 2014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