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群众越告越横、越横官越升的神奇镇长
赖豪,71年3月生,陆丰市甲西镇人,现为广东省陆丰市陂洋镇镇长
一、赖豪自幼习武,动辄打人,十足法盲,独断专行,粗暴野蛮,其劣迹罄竹难书。赖豪在博美镇任镇党委副书记期间,生活作风败坏,长期与女下属XX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有一次被其夫XX跟踪抓现行,房门被陈反锁,
导致该妇女夫离子散的恶果,这一丑闻散播整个陆丰市。
2005年3月19日下午,博美镇博头村村民许XX、许XX二名群众开拖拉机取土遭镇政府非法拘禁73小时,主要“执法者”亦为赖豪,当记者问镇政府凭什么将他们关押73小时,赖豪则表示:“这个是不需要文件规定的”!(难道赖豪本身就是法律?)。受害人许XX,许XX就这事一起心存不服,但至今无果。
赖豪在博美镇坏事做尽,失去威望失去民心调到湖东镇后,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身份是镇党委副书记,行为却与地痞流氓无异:与当地有势力人员称兄道弟,形成一股黑恶势力。光天化日赖豪可以挥舞着一条单车链条与蔡XX在众目睽睽之下追打村民蔡XX。堂堂一镇之副书记,如此骄横跋扈,群众无不摇头叹息。
同样是大白天,赖豪伙同他人将合法维权人员许XX当街毒打,仍不解恨不过瘾,竟然将奄奄一息的许XX押回镇政府关起门继续暴打,致许XX昏迷送院抢救,全身多处受伤、、胸积血、胁骨断三支,经陆丰市公安机关法医鉴定为轻伤。此事受害人上访历时半年有余,直至精疲力竭。此事后在陆丰市信访局调解,赖豪分二次赔偿许XX,第一次赔偿现金18万人民币,第二次赔偿宅住地皮一间折价11万。暴打许XX是赖豪的个人行为,但经了解,赔偿金与宅住地均不是赖豪所有,有假公济私之嫌。赖豪身为政府工作人员,触犯刑法却逍遥法外,至今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