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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在海丰县公安局获悉,自“粤安12”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县警方认真组织动员,坚持“露头”就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首战就抓获了一名蒙面在该县持刀入店抢劫财物、作案多宗的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2011年12月底以来,海丰县城地区、临街商铺多次发生蒙面持刀入店抢劫案件,对此,该县警方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加强临街商铺的巡逻监控,并针对犯罪分子作案特点和规律,加大排查力度,寻找蛛丝马迹,最终锁定一名约20多岁、体态稍胖的男青年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1月9日晚,云岭派出所民警正在案件多发路段巡逻时接到指令,蒙面犯罪嫌疑人在海城东门头某服装店进行抢劫未遂后,逃离现场,之后又持刀闯入某蜂胶专卖店实施抢劫。接警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围捕。经过半个多小时追堵,走投无路的犯罪嫌疑人在县城人民西路后巷束手就擒,现场缴获作案工具摩托车一辆、长刀一把、电击棍一支、头套一个、赃物手机3部、现金300多元。
经审问,犯罪嫌疑人郑某(男,21岁,海城人,住汕尾市城区)对当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供认了2011年12月31日以来,驾驶摩托车从汕尾市区窜到海城,先后在东门头、美食街、海银路、广富路、新华路等路面的服装店、蛋糕店、化妆品店等商铺蒙面持刀抢劫近10起,抢劫店主财物约10万元、手机5部的犯罪事实。
至此,一度在该县造成重大影响的蒙面持刀抢劫案顺利告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记者林志鹏 通讯员江华流)
时间:2012-01-16 来源:汕尾党政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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