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地方财政稳定收入来源之一,房地产税颇受重视。这有诸多原因,如不动产是地方政府天然优良的税基来源,“营改增”之后地方缺乏主体税种,卖地收入难以维系,需要有更长期稳定的税收收入等。   房地产税构成:   合并“两税”还是“五税一费”   房地产整个产业链条税负构成不合理,一直为外界诟病。开发、建设、交易环节税负较重,保有环节税负较轻,需要适时调整也是业内共识。   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环节涉及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保有环节仅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早前说的房地产税改革,多指“两税合并,评估征收”。现在财政部部长提到要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可能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还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面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一项费用),这“五税一费”统筹考虑。   张斌认为,现行房地产行业税费多集中在建设、交易环节,调整后,住房持有环节税收增加,建设、交易环节税费相应下降,房价有可能有所调节。   之所以是“五税一费”,因为房地产行业独有的税种,除了保有环节两税之外,还有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收费项目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较大较显著的收费项目。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房地产税”既包括房产税,也包括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种。未来的房地产税改革方向并非单一针对住房保有环节收税,而是把整个房地产行业链条的税费简并,其最终的大方向可能是结构性减税,老百姓(50.45, 0.00, 0.00%)的税负有可能是降低的。   温来成表示,房地产税的改革,涉及到既有税种的合并或取消,合并哪些,取消哪些,还有争论。有人认为是合并“两税”,有人认为应该涉及到更多税种,比如同时取消政策效果一直不大好的土地增值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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