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3月1日发布。该意见提出对个人购买住房给予奖励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降低二手住房交易税费、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居住等22项举措。其中,支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的措施最受关注。业内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沈阳人口流失情况比较严重,出台此类政策,是希望实现人口结构优化和去库存两个因素进行并轨操作。
应对人口流失 意见提出,对个人购买住房给予奖励政策。凡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税率超过1%的部分,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补贴。意见强调,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0%。家庭或个人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贷款购买两套房,第二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前次贷款已还清,再次申请贷款的视为首次申请。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为单方50万元、双方70万元、三方90万元。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李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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