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扶贫硕鼠”必须零容忍
红网
02-07 00:02
截留侵吞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冒用贫困户签名套取扶贫专项资金、挪用扶贫资金还个人房贷……随着我国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一些贪腐“黑手”伸向了贫困户的“救命钱”“活命钱”。(2月6日《经济参考报》)
扶贫攻坚意味着将有大量的扶贫资金流向基层,这些资金的投入,无疑会加快扶贫开发的进程。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并不是所用的资金,都用在了扶贫的刀刃上。报道称,一些贪腐分子居然动起了扶贫资金的歪脑筋,将贪腐“黑手”公然伸向了贫困户的“救命钱”“活命钱”。在扶贫资金的滋养下,不少基层干部成了十足的“扶贫硕鼠”。
2015年底,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审计公告显示,被抽查审计的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中枪”,共涉及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资金2.34亿元,这足以反映“扶贫贪腐”的严重性。对此,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明确指出,“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那么,这些资金是怎样流入基层干部口袋的呢?贪腐的“扶贫硕鼠”又是如何炼成的呢?只有找到了这些问题的根源,堵住了漏洞,才能从严惩严防“扶贫贪腐”,管好和用好贫困户的“救命钱”“活命钱”。
不管中央还是地方,对于扶贫腐败都是三令五申地禁止,惩治打击也是一轮又一轮,可是依然屡禁不止。抛开基层干部自身素质不高,以及法律规则意识淡薄之外,恐怕还要从制度层面多去找一找原因。首先,扶贫对象的认定存在不够精准的情况,缺乏科学的数据作为支撑,从而导致扶贫资金的发放过于粗放,给基层干部留下套领、冒领等不法行为的操作空间。其次,对扶贫资金的流动缺乏一个公开透明的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加上一些专项补贴,惠农资金在制度设计上存在漏洞,这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针对这种情况,当然不能只是对“扶贫硕鼠”进行打击,而不从制度层面做好事前的预防。只有打击和预防相结合,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扶贫硕鼠”贪腐的不仅仅是金钱,更为恶劣的是他们在吞噬贫困百姓对于未来生活的希望和信心。当扶贫的“救命钱”被无情地侵占,当贫困群众的“活命钱”成了贪腐官员的“唐僧肉”,这实际上是对于贫困群众追求幸福权利的“谋杀”。“扶贫硕鼠”不除,将严重影响“十三五”脱贫攻坚的进程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对于“扶贫硕鼠”必须形成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文/沈道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