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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资讯] 签阴阳合同避税被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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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8 17: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日报肇庆讯 (全媒体记者于敢勇 通讯员刘成、胡志勤)偷鸡不成蚀把米。肇庆市广宁县法院近日审结了一宗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款的案件。由于贪图蝇头小利,原、被告签订阴阳合同并被房产中介利用,被告被诈骗了首期房款12万元和契税3万元,向当地警方报警,中介罗某因涉嫌诈骗被刑拘。

20131125日,原告陈某某、杜某某(本案中的卖房一方)与被告熊某某(买房一方)听信房产中介员罗某的蛊惑,为规避税款签订阴阳合同,把实际购房总价款40万元在合同上写成28万元。原、被告双方还口头约定,购房款分两期支付,被告先支付首期房价款12万元,原告收到款项后,双方再去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后,被告再支付给原告剩余房款28万元。
然而,在中介的要求下,被告先后将首期购房款12万元及契税3万元转账给他。后房产过户手续没有办妥,罗某也不归还15万元,原告向被告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要求解除合同。

(作者:于敢勇)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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