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李女士最近遇到了一见囧事。3月20日,她去健身会所退年卡遭拒,但对方表示可给她10张总面额为1万元的健身卡,让她自行变现挽回损失。“我都不认可这个健身会所了,怎么可能再去拉别人进来!”
顾客 我都不认可了 咋能介绍别人
2015年,李女士与斯迈健身签订健身合同,办了年卡,其中私教费用为1.56万元,至今还剩6000元没有消费。李女士说,没有消费的原因是这两年来健身会所先后为她更换了4名健身教练,中间空余的课时无法衔接,且教练和学员间也失去了联系。她正等着会所就私教一事进行善后处理,但最近怀孕了,所以无法继续锻炼。
李女士最终找到斯迈健身的法人和总经理王先生。“他同意给我总额1万元的10张健身卡,让我到同城网站售卖,说一张卡卖个600元到800元,就能挽回损失了。”
“我都不认可这个健身会所了,怎么还能去拉别人进来!”李女士说。
店长 合同去年已到期 不退款早有注明
记者和李女士一同来到鸿城广场5楼的斯迈健身会所。会所店长表示,李女士确实还剩50节私教课程没上完,但她的合同去年就已到期,现在要退费是不可能的。
该店长拿出一套空白的私人教练协议书,条款中写到:每次购买的课程需在规定期限内(每5节课程有效期为1个月,单节课程有效期为1周)上完,否则视同失效,过期课程不可补课。还有条款注明:私教课程一旦付费后概不退款。
对此,李女士并不认可,她认为合同并没有失效,她拿出一张签过字的协议,上面只有课程销售日期为2015年3月28日,课程失效时期处为空白。
店长说:“要生娃娃我们完全理解,可以生完娃娃再来,我们可为她保留课程1年3个月,且再多送10节课。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处理方法。”
“谁知道一年之后会是什么情况。”李女士坚持退款并拨打了王总经理的手机。
经理 确实是霸王条款 但不退费是底线
王总经理在电话中说:“给你这10张卡都安排好了,但费用的确退不了,我们会所从来没有退过费,这一步不敢迈开。如果非要退费,除非收到消协或工商的通知。”
李女士在电话中提起今年“3·15”时,正好就有媒体曝光了私教课程和健身卡不退费的情况。
“这本来就是没有保护客户利益的霸王条款,我个人也是消费者,我不认为这个条款是绝对合理的,但协商解决是最好的方式。”王总经理对此表示,“我非常理解我们做得不好的地方,就凭给你换4个教练这点,我就觉得羞愧无比。但直接申请老板签字退款,刚好碰到了谈判不能触碰的一点。无论是卡还是私教,都是契约服务性质,如果不遵照契约精神而中途解约退费的话,这个行业可能连生存都困难。”
“所以给你10张卡,能折价转让,我们再免掉转卡费,尽量减轻你的损失。”王总经理说。
律师 会所有关条款应属无效
昆明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张晓辉认为,健身会所的协议格式条款不公平、不合理,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关条款应属无效。消费者可向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也可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李女士已拨打消费者热线进行实名投诉,投诉已被受理并转到五华区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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