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媒体报道河北武邑纪检官员伙同他人杀害武邑高某,引起广泛关注。河北“衡水景县公安”小编从办案人员处获悉,案件的事实是这样的:
5月9日23时许,景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景县某酒店有人坠亡。接警后,警方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经现场勘验、视频调阅、审理查证等工作查明,死者高某(男,21岁,武邑县人,某工厂职工)于案发当日因事请托孟某(男,54岁,武邑县纪委正科级检查员)出面说情协调。5月9日晚饭后,孟某与高某一同入住案发酒店15楼客房。当晚,孟某以为高某办事相要挟,对其进行了强制猥亵。事后,高某情绪激动,在房间内对孟某进行殴打,致孟某多处受伤。孟某逃离房间后,高某坠楼身亡。经尸检,高某符合高坠死亡特征,身上未检见锐器伤,可排除孟某伙同他人杀害高某。
警方对高某不幸罹难十分同情,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协助家属作好善后工作。目前,犯罪嫌疑人孟某已被景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早前报道】河北一纪检官员涉嫌猥亵21岁男子 致其跳楼自杀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 今日(5月31日)下午,新京报记者独家从河北景县警方获悉,因涉嫌在景县一家酒店强制猥亵一名21岁男子并导致其跳楼自杀,武邑县一名正科级纪检干部孟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武邑县纪委确认,孟某某系武邑县纪委第五纪工委书记。
5月29日起,自称被害人家属的网友发帖称,5月9日,21岁的武邑籍退伍复员人员高某某,被武邑县纪检干部孟某某以谈事为名带至景县一家酒店吃饭。当晚,高某某曾通过微信告诉家人,自己被孟某某留下住宿,并称孟“是个同性恋”。家人赶到景县时,发现高某某已经坠楼死亡。
今日下午,河北武邑县纪委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确认,孟某某系县纪委第五纪工委书记,正科级干部,目前已“不在单位”。
随后,景县公安局负责侦办此案的一名张姓警官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后,警方即控制了孟某某。孟某某今年54岁,武邑县人。经查,高某某系跳楼自杀,生前曾遭受孟某某猥亵。5月下旬,警方以涉嫌强制猥亵并导致严重后果,将孟某某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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