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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资讯] 广西住房公积金实现“账随人走 钱随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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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2 15: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南宁7月11日电(杨陈 陈芊洁 黄中宸)记者11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获悉,目前广西全区15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已全部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上线运行,通过平台,当地各公积金中心与全国各城市间住房公积金中心实现了无障碍转移接续。缴存职工可以轻松实现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据了解,广西从2016年11月开始,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和计划安排,在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开展接续平台的系统培训、督促检查、跟踪进度、测试上线、分批接入等工作。2017年6月底全区15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已全部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上线运行。

广西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未建立这个平台以前,由于全国公积金中心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规范,职工要迁移公积金账户需先到转入地的公积金中心开具相关证明,再拿证明回到转出地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办理,办理程序既繁琐又耽误时间。

平台上线后,按《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凡职工劳动关系异地间迁移,职工在转入地的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就可向当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受理,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信息传递至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资金转出,并通过平台反馈转入地公积金中心。转入地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入账,并通知职工入账情况。异地转移接续全部手续在11个工作日内办结。

“这样不仅极大的提高了公积金中心的办事效率,简化了办事流程,还能方便职工在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就近办理,避免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往返奔波,给职工带来极大的便利。”广西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自平台上线以来截至7月9日,超过400名职工受惠,区内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累计转出183笔,转出资金449.64万元;累计转入222笔,转入资金543.85万元。(完)
  (作者:杨陈 陈芊洁 黄中宸)  (出处:中新网 2017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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