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说汕尾申报“楹联文化城市”事
郑溢涛
汕尾市楹联学会成立三周年,主事者诚邀作贺,我勉为其难凑了付不太工整的对子:民艺之乡当有偶,楹联城市竟无成。
联语何解?略述其由——
汕尾诗词楹联之传统资源与现实创作成绩,均无愧称中华翘楚。是故,加之一两年前,中国楹联学会领导激赏胡豪会长之“新闻联说”(胡会长此创,实为旧瓶装新酒之奇葩),乃主动示意汕尾加紧申报“中国楹联文化城市”。据悉,市委主要领导亦已批示宣传部牵头作具体安排,宣传部责成有关部门据实上报了可行意见,同意启动申报的前期工作。不意市楹联学会受命悉心筹备一年多,迄今未获成事!胡豪会长说,中国楹联学会的领导曾几次催问进展,他都不知何言以对。不知个中究竟是何因由?是中间某个环节在落实上出了问题,抑或有关部门从一开始就是“半推半就”而致今日“不推无就”?要知道,其他地方想取得这项授牌,多是颇费周章,求爷爷告奶奶犹恐失之交臂。
想到汕尾已有“中国民间文艺之乡”名号,倘若再有“楹联文化城市”的头衔作为“姐妹双誉”,诚非美事乎!申报“中国民间文艺之乡”之时,按想也已积累了经验,而“中国楹联文化城市”本已算是摆上日程,于今却莫名搁置,竹篮打水,岂不令人扼腕!
三年前汕尾市楹联学会成立,当时的郑雁雄市长题词祝贺。在此也顺便拈来一个信息呈请各级领导参考——2009年5月,三门峡市申报“中国楹联文化城市”成功,时任河南省委书记的徐光春为之发了贺信。
近段时间来,市领导强调要“敢担当,会担当,善担当”, 窃以为,就申报“中国楹联文化城市”一事至今,考其“担当”得失,或可为执行力建设之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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