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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女大学生宿舍产子 怕人发现将孩子杀害装箱带回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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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1 10: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位女大学生因为一时的糊涂,一错再错,并酿成了一场惨剧!


被告人汪某,1996年出生,一名安徽某大学的女学生。就在今年3月15号的这天,被告人汪某在自己的宿舍里产下了一名婴儿。


001.jpg


公诉人:因担心事情暴露,被告人汪某采取掐脖子、用剪刀扎胸的方式致婴儿死亡。


事发之后,被告人汪某又将婴儿的尸体放置在一个黑色的拉杆箱内,带回了歙县老家。 第二天,被告人汪某到黟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经过鉴定,被害婴儿是被锐器刺、剪导致心脏破裂死亡。


公诉人:你在案发的当天是不是在宿舍产下的婴儿?


被告人汪某:是的。


公诉人 :婴儿是男是女?


被告人汪某:不知道,我没看。


公诉人 :你有没有杀死婴儿?


002.jpg


被告人汪某:有。


公诉人:是什么手段?


被告人:是掐脖子用剪刀刺了他的胸。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汪某供述,事发当天所发生的事情,当时并没有其他人知道。


公诉人:当时你在学校生下小孩这个事情有没有人知道?


被告人汪某:当时不知道,后来去了黟县,他们才知道的。


法庭上,汪某也对当时为什么会掐住婴儿的脖子向法庭作出陈述。


辩护人:你当时为什么会有掐脖子的举动?


被告人汪某:就是把他拖出来,拽着他的脖子,剪脐带。


003.jpg


公诉人:本院认为,被告人汪某用暴力手段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看看新闻K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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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1 16: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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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不了就送人啊,不堕胎,生下来杀了,太狠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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