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拟出新政 二套首付比例不低于50%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记者 凌剑伊 实习生 王新月
暂停第三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首付比例不低于50%;职工个人及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日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定了《关于规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规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资料图:市民在沙盘前驻足。孙昊声 摄
个贷资金趋紧 暂停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通知》,将停止向申请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住房除外);职工个人及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
据介绍,由于南宁铁路局管辖范围广,铁路分中心缴交职工跨越广西、广东、湖南、贵州四省区的14个地级市,同时由于铁路系统许多工种的工作性质导致职工流动性大。而且这14个市的房产管理部门均未实现联网。因此限制套数的话,职工可能无法享受公积金贷款制度。为此,铁路分中心在贷款额度、首付比例、贷款利率、月还款额4个方面,只针对首次和第二次使用公积金有差别对待。
截至今年8月底,铁路分中心个贷率已经达到62%,2017年个贷率稳中有升。而且铁路分中心仍有超过1.3亿元已经通过贷款审批等待发放的在途资金,铁路分中心资金呈现出逐渐趋紧的现状。
首次申请贷款 月还款不低于家庭收入的25%
根据《通知》,职工个人及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职工个人及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家庭收入的2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家庭收入的35%。
《通知》规定,第一次申请比之前提高了5个百分点,第二次申请比之前提高了15个百分点,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缴存职工个人及家庭在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时,通过提高还款比例的方式,缩短贷款周期,提高资金使用率,加快借款人还款速度。
由于铁路分中心职工工作流动性大,许多职工退休会回到原籍定居,贷款职工的分布将会更广泛。如果在延长贷款期限的情况下发生逾期,就会加大铁路分中心在后期贷款催收过程中的难度,降低了资金的安全性。
因此,《通知》规定,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期限加实际年龄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对于南宁铁路局组织建设的职工住宅项目,在借款人交付购房首付款后,所购住房主体结构建筑到三层(含三层以上),铁路分中心方可向符合放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调整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60万元
在贷款额度方面,《通知》也有规定,职工个人及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5万元。
根据《通知》,申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800元以下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公积金月缴存额800元(含800元)以上的,同时公积金月缴存额1000元以下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公积金月缴存额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据统计,南宁铁路局新入职职工在公积金正常缴存12个月,并调整基数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以后,公积金月缴存额已经达到950元;同时根据今年最新数据统计,铁路分中心缴职工的公积金平均月缴存额已经达到1350元。因此在管理中心月缴存额分档决定贷款额度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针对800元以下不再分档。
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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