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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土地管理制度酝酿重大改革。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国土委获悉,《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获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联合批复。
当前深圳城市化过程中遗留的主要问题是征、转地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产权不清,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现象突出;国有储备土地、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山林地等尚未完全登记。
为此,《方案》提出改革思路是:明确产权、明晰权益、丰富权能,探索权益实现的多元化路径;结合土地二次开发模式创新土地确权路径;从原农村集体组织内部、行政、司法三个层次完善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
市规划国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在落实《方案》中,将力争在加强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机制等五大关键领域实现突破。
根据《方案》,改革分近期(2011-2015年)和中远期(2016-2020年)两个阶段推进,共需完成20项改革任务。近期重点对改革涉及的基础性配套制度进行全面研究和探索,以光明、坪山新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为重点试验区,在土地用途管制、土地有偿使用、土地二次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产权制度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规定,有三项政策可立即实施:一是在功能片区设置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依据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主编制、审批和调整功能片区土地利用规划;二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主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三是在省政府授权下,自主开展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亮点解读
《方案》提出八大改革重点
据了解,《方案》提出了创新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机制、完善国有土地产权制度等八大改革重点。
在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创新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机制方面,《方案》要求,节约优先,推进城市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深入探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模式,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
在完善国有土地产权制度、夯实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基础方面,应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健全国有土地权利体系,完善土地登记制度,依法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
在深化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完善土地市场运行机制方面,应建立主体平等、产权清晰、规则一致、竞争有序的统一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土地收益分配调节机制。
在创新土地资产资本运作机制、完善土地利用和管理模式方面,应以土地资本化为重点,丰富完善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的理论体系,探索土地资产资本转化途径和方式,为创新土地调控和管理模式奠定基础。
此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重点还包括严格耕地保护,建立补偿机制;强化土地调控与监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区域合作,统筹协调区域土地利用;加强土地立法,完善土地管理法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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