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潘亦纯)2月15日,新京报记者通过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咨询得知,北京市个人出租住房税率最低已经降为2.5%的综合征收率。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介绍称,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不含税)的,按2.5%的综合征收率来征税,而月租金在10万元(不含税)以上,则按4%的综合征收率来征税。“此前,并未按月租金的高低进行个人出租住房税率的分级,统一都是按5%的税率。”若按此计算,目前住房出租税率确实最高已减半,据了解,该公告的发布日期为2019年2月13日。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个人出租非住房的税率与此前对比,并无变化,依然是月租金收入为10万(不含税)以下的按7%税率征税,月租金收入达10万(不含税)以上则按12%的税率征税。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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