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脚蛇 于 2019-11-24 09:46 编辑
海丰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23日11时许,可塘镇324国道旁珠宝交易市场宿舍发生火警。接报后,可塘派出所与镇专职消防队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立即将火扑灭,无人员伤亡。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过失引起火灾的李某泉处予行政拘留。
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可塘派出所积极配合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回头看过程中,发现该镇某宝石厂仍存在堵塞消防通道、天台门上锁、违规住人等较大安全隐患,且该厂法人代表李某洪对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洪处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血的教训仍历历在目,消防安全须人人谨记。无论是工厂负责人还是工作人员,都应该将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消除隐患。在安全问题上,绝对不能心存侥幸、麻痹大意,否者,面临的将是生命财产的损失和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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