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海丰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张晓强同志关于“大数据+网格+主动监测+群众路线”四轮驱动的工作要求,以及对禁毒工作的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做到抗击疫情、禁毒两手抓,夯实工作措施,坚决筑牢禁毒防线、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海丰县平东防疫卡口坚决执行“逢车必查、逢人必检”的工作要求,把战疫防控与禁毒工作紧密结合起来。2月14日下午18时许,平东派出所执勤民警在对过往车辆检查时,发现一男子神情紧张,卡口民警利用智慧新警务对其进行人像比对,发现该名人员有吸毒前科,并立即对其进行尿检(呈阳性),派出所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查,余某辉对吸毒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社区戒毒三年。 海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积极参与抗击疫情设卡防控的同时,加大涉毒案件线索排查及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力度。2月14日,禁毒大队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经过深入排查,在海城镇新园抓获吸毒人员刘某宝(44岁,海丰陶河人)。经审查,该员供认吸食冰毒的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行政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