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2日
市城区红草镇社区戒毒人员杨某 因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 被执行强制隔离戒毒2年
2019年4月12日,杨某(女,29岁,城区红草镇人)因吸食毒品被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责令社区戒毒三年。拘留期满后,在红草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签订社区戒毒协议,工作人员告知了杨某在社区戒毒期间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然而,杨某在社区戒毒期间,多次逾期不接受尿检,以及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累计超过30日,属于“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人员。
工作人员多次向其送达社区戒毒协议劝诫书,杨某仍置若罔闻,在对其多次劝告、教育无效情况下,红草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将杨某“严重违法社区戒毒协议”的情况向城区公安分局报告。
红草派出所联合分局禁毒大队经过缜密侦查、跟踪布控,于2020年5月22日将杨某抓获。
经现场检测,杨某尿液检测呈阳性,其对社区戒毒期间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七条以及《戒毒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行为人杨某作出强制隔离戒毒2年的决定。
公安机关提醒:凡因吸毒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报到,定期接受吸毒检测,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
来源:城区禁毒办图文
编辑:市禁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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