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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当兵两年可应聘事业编
5月29日,江西省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征兵办公室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庐山市在每年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中,根据本市当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当年现有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情况,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庐山市域内无高校,如何让庐山籍大学生回乡入伍,一直是该市征兵工作着力破解的难题。栽下梧桐树,才能引得凤还巢。庐山市人武部领导介绍说,5月中旬庐山市“两会”期间,市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在学习讨论中形成共识:在退役安置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拓宽大学生退伍兵就业渠道,促进庐山籍大学生回乡入伍。
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强力推动下,该市四部门迅速制定《实施意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定向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为从源头上提高庐山市兵员征集质量、改善征集大学生新兵文化层次结构创造有利条件。
定向招录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经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后从庐山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
人员范围包括4类: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2018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庐山市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定向招聘岗位以管理岗为主,学历层次为大专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不设置专业要求。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庐山市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全市相关单位定向招聘落实情况,将作为党管武装考评、双拥、征兵和退役安置等工作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
来源:中国国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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