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出台的《四川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明确,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摄氏度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就座后,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
《方案》提出,从考前第14天开始,各学校负责对在校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在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含备用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考务工作。
对于备用考场的设置,《方案》提出,发热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发热考场原则上采取最前排、中间、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5人共用一间。
来源: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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