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20-8-27 09:52 编辑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8月23日晚,市消防安全整治行动专班组织东海、城东、河东等镇及公安、应急等部门,在广汕公路、金碣路周边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及违规住人清理清查行动。
行动中, 执法人员对广汕公路、金碣路周边的部分“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群租房等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仍然存在违规住人、电动车违规充电或停放、灭火器过期、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等火灾隐患。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当场督促相关负责人落实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在整改期间认真加强防火巡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场所,执法人员采取了查封、清理或限期整改等措施,有效解决火灾隐患。
据统计,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检查场所210多家,发现隐患36处,整改隐患34处,查封10家,清理电动车2辆,清理违规住人12人。
市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落实电动车用户消防安全责任。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在建筑物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三合一”、“多合一”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市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发现消防违法行为的应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陆丰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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