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举揭发李振地等人涉黑恶犯罪团伙 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陆公通【2020】11 号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市公安机关持续对涉黑恶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近期,在汕尾市公安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指挥下,一举破获了以李振地为首,成员李振杰、李丁亮、李坤祥、李见让、李志强、李明墙、张练文、叶伟丰、李楚东、李纪权、李振长(负案在逃)、李见养(负案在逃)等13人的涉黑恶犯罪团伙。
经初步审查,该涉黑恶犯罪团伙在陆丰市甲子镇东宫码头等地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使违法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欢迎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李振地及其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举报反映情况,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
二、公安机关敦促该涉黑恶团伙的在逃违法犯罪人员尽早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到案后情节显著轻微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凡帮助在逃人员藏匿、逃跑或者协助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公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地址:陆丰市公安局扫黑办(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陆丰市公安局主楼708室)
举报电话:0660-110
19925089093(施警官)
陆丰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0日
附犯罪嫌疑人相片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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