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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讲理想 爱家乡 争上游 汕尾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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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09: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日前,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讲理想、爱家乡、争上游”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市第六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明确了我市今后五年总的奋斗目标、发展思路和战略举措,树立了崭新的“汕尾理想”,也对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新使命、新要求。开展“讲理想、爱家乡、争上游”主题实践活动,就是要通过“温党史、强党性、明责任、促工作、推发展”,充分释放和调动基层发展活力,引导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讲担当、敢担当、会担当,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昂扬的精神状态、过硬的能力素质点亮理想之光、催开理想之花、走好理想之路、守护理想之本、成就理想之业,谱写建设幸福汕尾新篇章。

  《意见》要求,在活动期间(从2012年3月开始至2013年3月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2012年3月动员准备;2012年4月至12月开展活动;2013年1月至3月总结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实现“五个好”目标:即精神状态好、能力素质好、团结协作好、服务群众好、廉洁自律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要实现“六个进一步”目标:即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学习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爱乡情怀进一步强化、担当精神进一步弘扬、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对于如何开展具体活动,《意见》指出,要围绕“八个一”:即组织一次赴革命圣地参观学习活动;开好一次主题支部生活会;办好一次主题文体活动;组织一次感受汕尾新风貌的观光活动;组织一次外出参观学习活动;举办一场汕尾争当排头兵的演讲辩论比赛;建立一套党员干部常态化帮扶贫困户的制度;组织一次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员表彰活动。

  《意见》强调,各地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本地开展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切实抓好开展实践活动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手段,丰富活动内容;要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宣传栏、工作通报等媒介,大力宣传开展活动情况,做好先进典型宣传和专题报道,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县(市、区)两级创先办要成立督导组,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督查指导:对活动开展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彰;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落实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记者 陈思楷)
时间:2012-04-03    文章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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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20: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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