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0-11-13 10:29 编辑
长期以来,汕尾群众的不少业务办理都依靠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开具证明,涵盖方方面面,工作量较大,在一定程度上给基层工作及管理带来了负担。经验证明:“无证明城市”改革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多层级信息数据互通,免去了大量基层证明,为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升总体工作效能创造了条件。
什么是“无证明城市”?“无证明城市”是指在全汕尾市范围内,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无需再提交自己跑腿去开具的证明材料。也就是指群众和市场主体未持有、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开具、针对特定事项具有举证意义的材料。为百姓生产生活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希望在汕尾市域范围内,凡是需要群众、企业自己去政府机关、公共事业单位、服务机构开具的证明,一律取消!具体如下:
1.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2.凡是开具证明的部门、镇街或村居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3.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4.凡是能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等信用管理手段解决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5.凡是能通过部门间会商核查或实地调查核实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6.凡是能通过市政务网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
但不包括下列内容:各类证照等自证材料,如身份证、学生证、不动产证、营业执照等;审核材料,如申请补助审批表、施工审批表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如公证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裁决书等;诉讼证据,当事人在诉讼中为了举证主动提供的证据材料。
令人欣慰的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正在全力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减证便民”,为促进创业降门槛,为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投资拓空间,为群众生活增便利,助推我市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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