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各地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迅速落实,动员部署,扎实推进,积极开展各个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形成高压严打态势。
2020年12月10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全体成员(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研究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主要矛盾,加大攻坚力度,取得了新的战果。
全市共打掉涉黑恶犯罪团伙175个,侦破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056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924人,缴获枪支13支,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约6.23亿元,查处公职人员及村居干部87人。16日上午,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汕尾市公安局通报今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今年以来,汕尾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六清”行动,先后打掉海丰公平镇陈某明等人涉黑组织、红海湾王某硕等人涉黑组织,震慑632名涉黑涉恶嫌疑人主动自首。
当前,专项斗争进入对黑恶势力的清剿阶段、案件清结的决战阶段、行业整治的深化阶段、常治长效的谋划阶段,要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进一步把握主攻方向、聚焦阶段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专项斗争横向拓展、纵向深入、取得全胜。
我们要提高站位、强化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攻城拔寨、决战决胜,坚决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我们要打建并举、正本清源,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彻底推进“六清”行动,着眼于常治长效谋划推进“六建”工作。要压实工作责任,立下“军令状”,杀好“回马枪”,做好“回头看”,严查“灯下黑”,确保攻坚任务圆满完成、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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