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21-2-16 17:49 编辑
近年来,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害,教训极为深刻!但仍有不少市民抱着侥幸心理,违规制造、贩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爆炸性物品,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2月11日晚22时许,我局新区派出所联合香洲街道等部门在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在城区红海西路某店铺门口发现该店铺经营者管某助(男,36岁,汕尾城区人)无视安全隐患、违规贩卖烟花爆竹,严重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六日。
来源:平安汕尾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