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64632|回复: 0

[海丰] 举报奖励1000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2-24 20: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脚蛇 于 2021-2-24 20:42 编辑

微信图片_20210224201745.jpg

关于对举报全县禁燃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和孔明灯行为的举报人进行奖励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条及《关于 2021年春节元宵节期间严禁在县城中心区和梅陇、公平镇所在地禁燃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通告》( 海府通[2021]1号) 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举报全县禁燃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行为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通告如下:

一、 举报时间和范围
2021年元宵节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称“举报人”) 有权对全县禁燃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行为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举报电话:110)或到禁燃区域内派出所举报。县公安部门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严格保密。

三、 举报奖励
凡经查证属实的举报,每宗给予举报人1000元人民币奖励。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时间为准;联合举报的,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特此通告

海丰县人民政府2021年2月23日

微信图片_20210224202749.jpg

楼主热帖
[三唯论点] 黄江河生态绿廊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城事报料] 十五月亮十六圆
[三唯论点] 海丰莲花山景观
[三唯论点] 陆丰市委副书记、市长高火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
[三唯论点] 城东镇推进拆违控违行动 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水
[三唯论点] 海城镇:月到中秋分外明 心入户门传温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