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关于做好“除隐患、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工作,以及陆丰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陆丰建设”“创文创卫”等相关工作部署、要求,针对当前我市道路交通突出问题和交通安全风险因素,全面加强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稳向好,根据陆丰市公安局的部署,陆丰市交警大队自2021年3月16日至6月30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三个半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
治理重点 ●涉摩托车、电动两轮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查处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两轮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超载、超员、逆向行驶 ●重点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 ●打击酒驾醉驾专项行动 ●开展交通安全隐患、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曝光” ●开展交通安全“大警示”“大教育”行动
3月16日至18日,陆丰交警大队调集警力在陆城地区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人无证驾驶、超员、逆向行驶、闯红灯、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行动中,民警在辖区主要路口、路段设立卡点,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据统计,行动三日共出动警力420人次,警车共80辆次,共查处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578宗,查扣无牌证摩托车31辆,查处酒驾3宗,查处违停75宗,纠正教育轻微违法行为625宗,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温馨提醒 陆丰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坚决打造我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摒弃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自觉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维护平安、和谐、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