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好几个人把几个普通人的东西收走了,该单位的人有一个矮个子的乌冬溜秋的人,据说是一个头头。他下命令把这些收缴的东西扔进垃圾桶。把普通人的东西扔进垃圾桶,行为之嚣张!性质之恶劣,难道要等媒体曝光才知道自己是法盲和恶霸吗?我在这里真不想曝光相关视频和相关公司企业组织单位的名字!好自为之!
法律条文我就不多说了,说了那些单位里的矮个子的乌冬溜秋的人们也看不懂,我就说说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查询方式——百度。我在百度里查到收缴了的物品必须完好无损地保护最少七天!无论是以没收的方式还是收缴的名义又或者是其他的名义,把普通人的私人财产拿走了,必须是充公的结果或者在法律法规以及情理中酌情归还所有者!收缴也好没收也罢,那些东西即使是脏物也不能随便扔进垃圾桶,因为这些东西是别人的而不是矮个子的乌冬溜秋的人们的!试问一下,我们把矮个子的乌冬溜秋的人们的东西扔进垃圾桶里,矮个子的乌冬溜秋的人们是什么感受?如果矮个子的乌冬溜秋的人们有良心,他们应当懂得将心比心。所以矮个子的乌冬溜秋的人们把别人的东西扔掉了,这跟抢劫有何区别?堪比电视里土匪的行径,普通人看了不仅仅是失望、憎恨,而且深远地影响到人们与矮个子的乌冬溜秋的人们背后的单位组织公司企业的情感、关系!矮个子的乌冬溜秋的人们的所作所为既违法又像老鼠屎那样祸害到整个组织的声誉与威信!他个人倒无所谓呀,反正脸皮厚,丢不丢工作无所谓,但是他背后的那些公司企业组织单位们就失去人们的支持与信任了!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是私人财产作为人们固有利益不能说收走就收走,收走了更不能一句扔进垃圾桶就藐视一切法律和人性扔掉就扔掉!威风那么大!背后靠山很硬?以恶霸的嘴脸蔑视世间一切人情更藐视一切法律,对法律根本就不敬,也全然不懂,做事凭借自己的恶毒本性!肆意妄为、无理取闹!说话做事跟黑社会大佬一模一样,他们当普通人是人吗?他们对普通人有最起码的尊重吗?他们是以普通人为敌!想“格杀勿论”吗?说他们草菅人命是不为过!说他们泯灭人性也是合情合理的!从最简单的扔普通人物品到垃圾桶的行为就能看出,这样的人就是缺乏最基础人性的人!这是对人类犯罪也是对人性犯罪!现在的社会不是旧社会那样想“格杀勿论”就“格杀勿论”的!
把普通人的东西收缴、没收之后,一句命令,扔进垃圾桶里!这种行为是不是犯罪?违法不违法?相关人员和单位可以去查询!如果不懂法律,识字的人应当去读一读法律,文盲的和只会拉耙耙不会干活的,那就早点滚蛋别霸着位置,让年轻有为的人上来为人们服务!此事必定引起有关公司企业组织单位注意!适可而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