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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拜祖失火,责任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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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3 20: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硕炫 于 2021-4-4 06:00 编辑

拜祖失火,责任难逃

  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上级高度重视,及早部署相关工作,政府发出“禁火令”,电视台播出了防火通告、失火受处罚案例,学校发出了告家长书,我市各地设有山头卡口,加强对进山扫墓人员携带物品的检查,总体来说,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但是,这方面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责任要进一步明确,特别要及时追究火灾肇事者的责任。
  拜祖失火,责任难逃,这当然要追究失火者个人的责任,因为他们明知故犯,违规在野外使用明火。有关人员也要总结管理工作经验,树立“扼制拜祖失火,人人有责”的思想。我市各地的山头卡口要严查禁物品,统一要求,不能碍于情面而随便放过扫墓人携带违禁物品(易燃易爆)进入林区,这样容易发生森林火灾,产生害人害己的悲剧;各地森林消防员要勤巡逻,发现山头火情及时扑灭,火大力量不够扑灭,要及时上报指挥部,请求支援,不能耽误救火最佳时机;消防部门要配合有关单位加强防火演练,帮助相关人员提高灭火能力,有警号的车辆可以在林区、墓区发出警号声,提醒扫墓人要注意防火,发生火灾将追究法律责任,让警号在扫墓人中发挥警示作用;公安政法部门对扫墓失火案件要依法依规快速立案侦查,从严从重给予处罚,尽快让案件起到教育一大片人的作用,推进移风易俗、文明祭扫风尚的形成;扫墓者应该遵守“禁火令”,要拜祖就要先吃苦,扫墓前自己动手或者请别人先把墓地的杂草割掉、清理,清除墓地引火源,扫墓时不用违禁物品,进入林区不吸烟,不乱丢烟头,这样扫墓自然平安。如果存有侥幸心理,以为祖公会保佑,扫墓用明火无事,如此思想麻痹,往往会发生火灾案件,轻者被行政拘留曝光,重者被判刑入狱坐牢,拜祖发生火灾被政府处罚轻重都是给自己的履历留下黑点,这些都不是荣宗耀族之事,而是羞耻辱祖之事,是丢尽子孙颜面之丑事,聪明的人决不会做这等糊涂事,更不愿承担拜祖失火的重责。
  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其实就是一件移风易俗的工作,是保护森林美化环境的工作,更是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际工作。严罚拜祖失火肇事者,守护青山绿水是我市当前一件迫切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管理合力,更需要扫墓者的理解、配合,响应政府号召,移风易俗,绿色、低碳、文明祭祖,共同保护人类宝贵的森林资源。

                   写于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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